“江西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二审维持原判
2024-05-17 19:57来源:莒县最新新闻网
新百胜厅员工占成>>>[葳927506]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5月17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张某某、汪某某诉原审被告人邹某侮辱、虐待被看护人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宣判。
图片来源: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9日16时左右,九江市区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张某在其居住小区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接报警到达现场,发现张某身上有遗书一份,称其死亡与班主任、语文老师邹某有关。事发前,张某存在多次未按规定的时间、质量完成作业的情形。教室监控视频显示邹某在批评张某时使用了“欠债大王”“言而无信”等言语,实施了调换座位、用小册子拍打头颈部、罚站听课等行为。邹某在课堂上批评教育其他同学时,与对张某使用的言语基本相同。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邹某在日常教学中对张某的批评教育行为,未实质偏离教育目的,其在课堂上对其他同学进行批评教育时,同样语气严厉,并未刻意针对张某,张某同班同学能够正确认识并接受邹某的批评教育,张某的死亡与邹某的行为之间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邹某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宣告邹某无罪的判决。
邹某在批评教育时,未能关注身心尚未成熟的张某的心理情绪变化,事后未加强对学生的帮扶并及时与家长沟通,邹某部分言语行为与人民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亦不相符,教育主管部门结合邹某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已对其作出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编辑:姜雨薇】【责任编辑:合肥工业大学论坛】
相关新闻
- 吉林省10人入选国家跳绳队 将出征亚洲跳绳锦标赛2024-05-17)
- 林毅夫:香港是内地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窗口2024-05-17
- 山东打造文件库公开政府信息 入库政策逾10万条2024-05-17)
- 普华永道回应被指“审计恒大失败”:相关言论与事实明显相悖2024-05-17)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管理办法》发布2024-05-17)
- 金立群:“一带一路”倡议是合作倡议而非单独项目,需要共同合作2024-05-17)
- 东西问·汉学家丨德国汉学家罗梅君:对中国的兴趣贯穿我的一生2024-05-17)
- 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人民观察)2024-05-17)
- 东西问|李文瑛:天山南北的历史遗迹体现中华文明多元一体2024-05-17)
- 山西发出“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倡议书2024-05-17)